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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杂谈|红头文件上的错别字-红头文件字体

文/江曾培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教育局印发的红头文件(淮教宣〔2018〕1号)中出现一个错别字,将报效国家写成“报销国家”。

官场杂谈|红头文件上的错别字

此事引发了人们的批评,但也有人持“见怪不怪”的态度,认为时下文字差错比比皆是,早有“无错不成书”“无错不成(报)刊”之说,出一两个错别字不必大惊小怪。

确实,书(报)刊上错别字不少,有的错得十分奇葩,令人哭笑不得。比如,有如此描述运动员举重动作的:“他双臀一举,刷新了轻量级挺举的纪录。”这里,“臀”为“臂”之误, 照此说法,现在的举重不再是用手臂举,而是用屁股举了。还有将“四大名旦”写成“四大名蛋”的。闹得一些后生以为是高邮咸蛋一类。对此,社会一直在呼吁要加强编校质量,不要把混有“砂子”的精神食粮送给读者。有一本《咬文嚼字》杂志,专门“咬”这方面问题,每年都会公布一批被频繁误用的词语,引发人们的注意。应当说,较之前些年,情况有所好转,但问题仍然不少。书(报)刊等文化产品消灭错别字的任务,现在仍然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红头文件上的错别字,就更需要认真清除消灭了。“红头文件”不同于一般的宣传品,而是各级政府机关下发的带有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多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对公众具有约束力,行文必须十分严谨,不可有错。遗憾的是,这方面的问题也常有出现。有家法院曾抽查了98 份法律文书,有近15在不同程度的差错。有份文件将原告写成被告,有份文件将欠款1.8万元写成18万元。法律文件何等严肃,如此出错,就不只是在制造次品、不合格品,而是在制造废品、有害品了。

淮安市教育局的红头文件将报效国家写成“报销国家”,语义完全相反。2015年中国政府网《关于“严重错别字”指标的说明》,将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可能产生恶劣影响的错别字,如将“反腐倡廉”错写成“友腐倡廉”,将“严禁公款吃喝”错写成“严谨公款吃喝”等,列入“严重错误”。参照这一标准,将报效国家写成“报销国家”也当属这一类,应充分认识其严重性,认真反思,吸取必要的教训。

再说,红头文件一般字数不多,短的几百字,长的几千字,较之动辄几万字、十几万字乃至几十万字的书(报)刊,篇幅要小得多。按照国家规定,合格的图书出错率不能超过万分之一。就是说,平均一万个字最多只能有一个错字,超过此线就是次品、不合格品,改正后方可上市。淮安教育局这一文件大概也就千把字吧,是不可有错字的,竟然也出了一个错字,比例远远高于国家对合格图书的规定。即使按照图书的标准,这个红头文件也应视为废品。红头文件是带有法规性质的政府文件,更具有严肃性,容不得半点出错。这需要行文时特别严谨、认真,不可马虎大意。印发一个文件,从撰稿、修改到审核、签字,再打印、校对,要经过多人之手,只要有一个环节工作认真些,阅读仔细些,“报销国家”这样的错谬就会被改正,但它竟一路顺顺当当闯关而过,对此淮安教育局应按照公务员“廉洁修身、勤勉尽责”的要求,就工作责任心与工作作风作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淮安市纪检监察部门也宜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在状态的涉事人员和主管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并构建政府文件内容检查纠错的长效机制,将坏事变成好事。

对出错的红头文件不能“见怪不怪”,对不正常的怪异现象,唯有采取批评问责的态度,方能促使“怪”的转化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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