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

公安厅机构设置|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公安厅机构设置|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 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区公安局既不属于县机关,也不属于市机关,从区公安局机构编制的性质来讲,应该属于市公安局的下设机构,属于市公安局的基层单位。因为公安局是垂直管理的单位,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因此,区公安局归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属于市公安局的下设基层单位。

2. 公安厅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指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3. 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

不挂警衔。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共有四种:

一是公务员编制,这种人按照警龄和职级配合警衔制晋升。有警衔,发警服,可以晋升警衔和担任领导职务,可进行职级晋升。

二是事业编,这种人只能算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没有警衔制晋升制度,不发警服,不担任公安机关编制内领导职务。

三是工勤编制,这种更是不符合警衔晋升制度的,不发警服,不担任公安机关编制内的领导职务。

四是协警辅警人员,这种是合同制的,也不符合警衔晋升制度。

这种发协警辅警的制服,佩戴协警辅警肩章,不担任公安机关编制内领导职务。

4. 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及编制

公安局是基层警局,内设:局领导是专门一个部门,里面全是局党委,是决策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公安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的综合情况;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反馈治安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县局保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公安业务统计、机要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新闻)工作。

2、政治处:搞好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和制度;负责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和政工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警体代表和警体比赛活动;承办公安机关机构编制、警衔管理及民警录用、辞退工作;承办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劳资福利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等级考核、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卡和消防部队干部;负责人事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信息调研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组织公安宣传活动和公安报刊、杂志发行工作。

3、计划财务科:负责公安装备工作,制订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公安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发放装备物资,按标准组织警服、警具的供应;负责财务、基建、房产及车辆的管理;负责机关综合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4、指挥中心:负责警务战备值班和110报警,接收各类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报警信息,并做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工作;担负警力的统一安排、统一指挥和方案部署的任务。

5、法制科:负责对全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进行案件审核、执法检查、专案调查、“两错”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县局机关涉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文书的起草、审核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6、户政科:负责全县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寄住人口、租赁房屋、重点人口的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及户政管理工作的分析调研和人口信息系统的规划、指导、应用。

7、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监控点建设和网上信息监控、电子侦控;负责全县公共信息昂落安全监察工作;对利用计算机技术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和技术鉴定;查处危害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

8、警务督察队:负责对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协调工作;指导做好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查控工作;负责调查、搜集、掌握信访工作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反馈。

9、刑事警察大队:指导和参与全县重大、特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组织专项斗争;组织对重大逃犯、流窜犯的堵截查控工作;负责打击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犯罪、经济犯罪;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刑警大队下辖四个驻乡刑警中队和三个职能中队。

10、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及时收集情报信息,并提出对策;负责指导和侦破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负责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反动刊物、音像制品的查控,并依法进行打击;掌握全县宗教非法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动向,研究制定对策。

11、巡警防暴大队:负责全县巡警、防暴警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处置罢工、罢课、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警区内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和触犯刑律的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警戎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制止突发性暴力事件;纠察警容风纪;配合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治安警察大队: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治安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制定处置突发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预案;负责对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及非法出版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依法对枪支弹药、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爆炸物品和特种行业实施管理;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领导机关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内部保卫组织建设,了解掌握企业职工有关治安工作信息,协助企业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13、看守所:负责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人犯羁押、管教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拘留人员以及其他不够刑事处罚人员的羁押和看管教育工作。

14、派出所:对辖区公共负责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和要害部位以及居民区,实行以块为主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犯罪和预防、减少治安灾害事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群防群治工作;管理户口和身份证,并通户口管理、人口调查、查验居民身份证和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掌握重点人口动向,为现实斗争服务;发动和依靠群众,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帮教;协助侦破辖区内的刑事案件;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执行对监外罪犯的监督考察工作。

15、出入境管理科。本辖区内的外国人进出,及居民出国旅游、留学的业务! 另外公安局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合并一些科室!以上的一般公安局都设有科室!

5. 省公安厅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各地公安局一般设置以下部门:

1、局长室

2、局长办公室

3、政治部(有的地方没有设置有些部门)

4、行政科、处

5、办公室

6、户政科、处

6、法制科、处

7、民爆科、处

8、外事科、处

9、刑侦大队、支队

10、经侦大队、支队

11、治安大队、支队

12、内卫大队、支队

13、财务科、处

14、反爆大队、支队

15、毒侦大队、支队

16、特管科、处

17、督察大队、支队

18、特别行动大队、支队

19、特警队

20、追捕队

21、法医大队

22、警犬大队

23、网警大队

二、人员编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没有固定的编制。

6. 公安局机构编制

公安局有事业编制人员。公安局的正式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属于待入警人员,并不是公务员,不享有执法权。一般都在非执法岗位,如110接警中心等。工勤人员无警衔和警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工资相比少了个警衔津贴。公安局工勤编制就是公安里的职工,不是公务员编制。比协警强点,可以享受公安人员的工资和其它待遇,比如养老和住房工基金,理论上说是没有警衔的,如同国企里的工人,称之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是干部或公务员。

7. 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一样吗

派出所公安局的派出机关,是属于政府机关编制的,民警属于国家公务员,不是事业人员。派出所一般所长和户籍警属于公务员,理论上公务员退休后不可以办理农转非。

必须具有公务员编制才能担任派出所所长,合同工等不能担任要职。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8. 市公安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一般县公安局的领导配置都是高配,正常情况下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是副处级,如果是县委常委的也可以是正处级,这也提现了公安局在一个地区的重要性,也彰显了人民政府对社会治安和老百姓安居乐业的高度重视,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县公安局长都兼任副县长的原因

9. 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区别

不是。

公安局和交警大队从隶属关系上来说,是一个系统的内部管理关系,交通大队或支队都属本级公安局领导。

之所以说不一个地方,是指业务内容。交通警察主要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处理违章及交通事故,有关证照发放,业务繁忙。所以交警的办公地点往往独自成院,和其他警种不在一处办公。

10. 公安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一致

公安局有很多的不在编人员。

各个部门都有。但是转正依然要参加统一的招警考试。

11. 公安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包括:  

1、指挥中心  负责“110、119、122”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的受理和先期指挥处置,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规范、协调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先期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科技情报大队  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科技强警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并管理、维护和整合数据资源;负责警卫任务、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区局新闻发布和舆情导控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  警务部署开展现场或网上督察;受理、核查、督办对公安机关及  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组织、协调、督办全区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工作;协助警务保障室做好局机关秩序维护和民警职工日常管理工作。  

4、法制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组织执法质量考评,制定落实内部执法工作规范;承办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及听证;对区局承办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对全区公安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办理劳动教养案件。  

5、国家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政治案件的侦破、政治保卫等基础工作。  

6、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经文保大队)  主要职能:收集掌握和分析研究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情况,预防化解和协调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和行政违法案件;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区直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电子数据证据的检验鉴定工作。  

8、刑事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区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侦破全区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严重暴力案件、流窜案件、系列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严打专项斗争;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9、经济案件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公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收集、掌握全区经济犯罪信息,研究全区经济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制定打击、防范、控制工作对策;办理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全区公安经侦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开展预防经济犯罪的宣传、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10、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路障管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参与新建、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参与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区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指挥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负责辖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区容环境综

展开全文阅读

相关内容